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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省、州级 文明单位(系统)、文明乡镇(村)、文明社区(小区)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文明办、州直有关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

为充分展示我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恩施州文明单位(系统)创建管理规定》、《恩施州文明乡镇(村)创建管理规定》以及《恩施州文明社区(小区)创建管理规定》,现就认真做好2009--2010年度省、州级文明单位(系统)、文明乡镇(村)、文明社区(小区)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搞好2009--2010年度省、州级文明单位(系统)、文明乡镇(村)、文明社区(小区)申报推荐和考核验收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恩施州文明单位(系统)创建管理规定》、《恩施州文明乡镇(村)创建管理规定》、《恩施州文明社区(小区)创镇建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社会舆论反映和人民群众评议,主要考察平时表现。
2、淘汰落后、鼓励先进、总量控制、兼顾平衡。各类别推荐指标以县市为单位以上届表彰名额为基数,按10%比例淘汰,按15%比例新增。
3、加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的推荐比例,严格控制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推荐数量,向基层单位倾斜。继续注意推荐一批文明创建力度大,反响好的非公有制组织。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5、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突出创建实效。
三、关于申报推荐工作
1、2009—2010年度省、州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申报工作仍然依托州委宣传部主管的中国恩施网(www.cnenshi.cn),实行网上申报,中国恩施网开设恩施州文明创建专栏。
2、申报单位务必于7月30日之前通过网址“http://wm.cnenshi.cn”在线提交本单位的简要情况、申报格次、本年度创建工作要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及其工作照片等申报资料,联系电话:8231031。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县市文明办递交申请报告,申报州级文明系统,其牵头单位向州文明办递交申请报告。7月30日后州文明办不再受理。
3、各创建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直接登录中国恩施网首页和文明创建专栏左上方的在线投稿系统,及时反映创建动态和创建效果,创建效果作为考核验收的参考依据。
4、所有申报单位实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州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网上创建动态反映情况,确定考核验收对象。州、县市文明办将于2010年底联合组织考核验收。
四、关于考核验收工作
1、对文明单位(系统)、文明乡镇(村)、文明社区(小区)的考核验收综合申报、创建、考评及其它方面意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重在群众认可,重在平时创建,重在长效管理。
2、注意征求纪检、监察、组织、综合治理、质检、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保密、安监、计生、环保等部门的意见。
五、组织领导
1、申报推荐工作在各县市党委、政府和文明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县市文明办统一组织实施。
2、各县市文明办将专题申报推荐报告和经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的推荐名单,一并于11月底前报州文明办。